中欧签署旅游备忘录 公民可游欧盟12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7: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根据刚刚签署的《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公民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将很快得以实现。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协议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欧盟成员国的其他3个国家:英国、爱尔兰和丹麦正在与国家旅游局谈
相关专题:关注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与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