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昨被执行死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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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7:20 华商晨报 | |||||||||||||
对抗调查丑态百出 第一招:对首次接触的办案人员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攻心。见面后,王怀忠先要夸奖对方一番,夸对方相貌堂堂,秉公办事,一定会公正处理这个案件;第二步,鸣冤。称这个案子“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第三步,许愿。与办案人员交谈结束,总要许诺说:“很感谢你,我应该请请你,等我出去以后一定请你。” 第二招:百般狡辩,出尔反尔,拒不认罪。对自己写的认罪供词甚至录音录像,找出各种借口推翻,有时把亲笔供词当场撕掉,对亲笔签名的供词也总是狡辩说:“不是我的签字”“没看清就签字了”。 第三招:诬陷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经过详细地调查取证,王怀忠对检察人员的诬陷终于不攻自破。 “现代曹操”拒不认罪 与其他被查处的高官都有悔过表现不同,王怀忠自始至终对抗检察机关的调查。采取这种拒不认罪的恶劣态度,王怀忠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其思想根源。 王怀忠出生在曹操的老家亳州,被称为官场上的“现代曹操”,对曹操的格言“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身体力行,所以,案发后不轻易承认罪行也符合他的性格特点。 铁证如山罪责难逃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没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由于被告人拒不配合调查,对证据规格要求更高,更加严密,对公诉人的办案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不断完善证据,最终形成卷宗76本。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2笔犯罪事实,近千万元犯罪数额,审判机关全部予以认定。公诉机关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将王怀忠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办成了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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