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对禽流感科研生物安全管理提三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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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8: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 孙自法) 中国科学技术部十三日专门发出《关于加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加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的生物安全管理,并具体提出“三大纪律”式的三项要求—— 一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及相关研究活动。凡利用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或病料开展研究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各有关研究机构不
二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运输和保藏。要不失时机做好毒株和样本的采集和保藏工作,但样本采集、运输、保藏及毒株的分离、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三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境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或将国内样本送往国外、携带出境。确因国际合作研究需要引进或输出,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该《通知》强调,确保科研的生物安全是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采取周密有效的措施,认真负责地把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关键在于科学技术、最终要靠科技。中国科技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作为当前科技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切实做好三方面工作: ——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广泛动员各方面科技力量,为一线防治工作服务。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一线防治工作、服务一线,为把疫情控制在疫点、严防疫情扩散做出贡献;针对当前防治工作需求,为政府决策、有效防治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结合当地需求,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及技术成果应用。 ——未发生疫情的地方,要采取有效科学措施,严格防范。全面了解周边地区疫情发生情况,制定严防疫情传入的科技保障措施;组织科技力量,尽快提出本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 ——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咨询,加强科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咨询和科普活动,向广大公众普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科学知识,消除民众的恐慌心理,增强社会公众依靠科学战胜疫情的信心。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