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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谎称父母有病 冒充女大学生行乞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7:31 新京报

  一女青年谎称父母有病、无钱上学骗取路人财物,警方对其行政拘留10天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日,崇文公安分局前门大街派出所依照最新规定,将一伪装成女大学生、谎称家庭贫困父母有病而无钱上学的乞讨者处以10天行政拘留。

  据前门大街派出所负责人介绍,2月12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民警巡逻时发现大北照
相馆前地下通道口聚集了一群人,人群中一身着运动服、戴金丝眼镜的女青年低头跪在地上,面前铺着求助信:称自己名叫周海燕,考上了广州中山医科大学,但因家中贫困、父母有病,无钱上学,只好一路求助到北京。她还有录取通知书等证明。不少行人纷纷慷慨解囊。民警询问女青年时发现其言语矛盾,于是将她带到派出所。

  经民警核实,广州中山医科大学否认了周海燕所称的有关情况,而且该女青年所持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系伪造,周海燕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她是贵州人,23岁,父母均健康。前不久她来到北京,因嫌干别的工作累,便花了20元钱办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大学的证明信,买了运动服和金丝眼镜,假扮学生在繁华地段跪地乞讨,她自称“收入不错,平均每天三四十元”。

  据警方介绍,去年取消收容政策后,北京流浪乞讨人员有所增加,不仅在城区繁华商业地区、交通枢纽等地聚集,追随行人强索强讨,影响首都城市形象,而且也不断滋生盗窃、诈骗等问题,危害社会治安。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实行对流浪乞讨过程中强索强要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意见的通知》,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有关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或在上述场所强索强讨、进行流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的,以妨害公共秩序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在流浪乞讨过程中,以谎称家乡受灾、贫困失学、投亲不着等方式,骗取他人少量财物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以侵犯公共财物行为处理。(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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