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整治消防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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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7:4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仍在施工的违法工程项目;违法建筑内仍在营业的歌舞厅、商场、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要进行查封或停业整改。从3月起至7月止,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将统一行动,对消防违法建筑和违法工程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消防总队获悉的消息。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分安排部署、排查公告、集中整治和督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邓九义 周伟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