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志愿献血者就近办用血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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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9: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顾盈华) 记者昨天从市血液管理办公室获悉,从2月16日起,只有公民在本市任何一辆采血车参加志愿献血,其本人与家庭成员若需要用血,可就近到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办理用血报销手续。
据了解,本市迄今已有16余万公民主动参加街头无偿献血,其中近800人享受了优惠用血政策。以往,有关部门从便于管理的角度考虑,对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实行统一办理用血报销手续。为了将方便留给市民,便把统一办理改为就近办理。 按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在医疗用血后,可以凭本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医院出院结账单、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到相关血液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5倍免费用血;5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终生有效。家庭成员用血,5年内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