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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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9:34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国务院13日在京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感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温家宝说,今年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务必取得明显进展。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四个坚决纠正”,加大“四项工作”力度。要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第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和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禁止教育乱收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决不能打折扣。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第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四,推行政务公开。要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各级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把纠正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