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化武受害者 自费起诉日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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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53 北京青年报 | |||||||||
善后款不能弥补伤害 日本应公开道歉谢罪 新华社哈尔滨2月13日电 截至2月12日,已有43名齐齐哈尔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受害者正式与律师签订委托书,决定对日本政府提起民间诉讼,并主动提出承担诉讼的赴日费
2003年8月4日发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导致我国44名公民受害,伤势最重的李贵珍死亡,其余43人受伤。此次事件伤及人数之多,受害者病情之严重,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少见。 近日,一部分“8·4”事件的受害者,找到曾代理我国首起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害中国公民索赔案的中国律师苏向祥,委托其帮助这些在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提起对日索赔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责任,向中国受害者谢罪和赔偿。目前,在齐齐哈尔市的这些受害者已推选出负责相关诉讼事宜的三位负责人,并主动表示,如果案情需要到日本出庭作证,所需费用他们将自行承担。 负责人之一王宇亮告诉记者,之所以提起诉讼是因为他们觉得,日本政府支付的善后款不能弥补中国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日本政府应该公开向中国受害者道歉谢罪,同时提供其它在中国埋藏化学武器的地点。他说:“如果需要我到日本法庭作证的话,我愿意承担到日本的一切费用,因为我觉得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也是全部中国人的事情,若是诉讼胜利了,那就不会再有人受到遗弃化学武器的伤害了。”1 作者:王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