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绝不能坐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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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11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 据新华社国务院13日在京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政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温家宝说,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重点必须抓好五项工作: 土地征用和城镇拆迁中不得侵害群众利益 第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四个坚决纠正”,加大“四项工作”力度。要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用权要受监督侵权就要赔偿 第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 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学校医院及水电气都要实行政务公开 第四,推行政务公开。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市(地)级政务公开;凡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连续发生恶性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