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出台改革方案同时要制定职工利益保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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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21 北京青年报 | |||||||||
市国资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昨举行 本报讯今后,国有企业在改革调整方案出台的同时,必须同步出台保障职工群众利益的方案和措施。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市国资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上,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今年国有企业在改革的同时要维护稳定部署了18项工作要点。
市国资委强调,国有企业制定改革调整、职工分流方案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职工可承受的程度,企业改革调整方案的出台,要同步制定出台保障职工群众利益的方案和措施;在企业改革调整、兼并破产、搬迁改造中,要严格执行政策不能突破,对于不稳定矛盾和问题,要超前预测、超前介入、超前化解;落实标准租私房工作,力争“七一”前基本解决,“十一”前扫尾。1 作者:陈筱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