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系统着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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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43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记者杨新顺)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司法部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教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劳教生产是劳教场所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三大手段之一,是劳教机关运用劳动手段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特殊载体,是劳教机关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依法组织劳教人员从事生产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颁布后,为了减少和杜绝工伤事故,司法部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原有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警察、职工和劳教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劳教系统生产安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劳教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使全体警察、职工和劳教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劳教场所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调整生产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那些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项目。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目前劳教场所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