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行政罚款职能“减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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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4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关凤祥 庄威 李静)即日起,沈阳市10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的部门,将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 同时工商局、公安局等12个部门的罚款收入也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转型3-5年后不再靠收费养人
“使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真正由过去‘高速路’上的‘收费口’转变为经济发展‘快车道’上的‘加油站’……”在昨日召开的沈阳市“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对政府的该项举措做了最好的注解。 沈阳市长陈政高在《沈阳市关于开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指出,沈阳将全面清理各类行政罚款。 物价局、经贸委、文化局、劳动局、农业局、建委、财政局、统计局、水利局、商业局等10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的部门,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对工商局、公安局等12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部门的罚款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以任何形式与执法单位及个人挂钩。 此前,陈政高曾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一个政府不能靠收费和罚款来养活,沈阳将用3年至5年彻底解决靠收费养人和养单位的状态。 陈政高在会上透露,这10个部门在行政罚款职能“减弱”后,沈阳市财政每年将拿出800万元对其进行补贴。对于另外12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的部门,陈政高表示,靠罚款养单位是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部门也将逐渐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 表态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收费 同时,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也是沈阳市政府“环境年”的一大工作重点。《沈阳市关于开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中还指出,沈阳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清理整顿部门年检事项,对部分年检事项可调整为两年一次,并实行集中时间、公开办理。各有关部门不准借年检之机,强制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准强制缴纳会费;行政管理人员到企业检查,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实行持证检查。 经济发展中政府将“扮演”的角色,在这次会议上也得到了明确的“定位”。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指出:要坚决做到下放一切可以下放的审批权,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收费,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程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