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艰难诉讼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2:5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哈尔滨2月13日电(记者王茜)长达14年之久的侵华战争硝烟早已散尽,但是侵华日军遗弃的各种化学武器,却在战争结束后的58年里不断地蹂躏着善良、无辜的中国百姓。
中国有关方面调查表明,侵华日军在中国遗弃了约200万枚化学炮弹。这些被埋在地下、弃在江河里的化学武器,已经造成了约2000名中国人在和平年代里受到直接伤害。日本虽然向世界公开承认了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的事实,但对受害者却一直是置之不理。 中国的受害者们纷纷擎起法律之剑,状告日本政府,要求谢罪和赔偿。然而这条跨国诉讼的道路却是崎岖不平的。 有关资料显示,到2004年10月,在日本进行的战争被害诉讼案共有77件。作为原告,中国的战争受害人诉讼有20余件,其它则分别是韩国、菲律宾、美国、英国等国家。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问题专家步平分析认为,这77件诉讼案件,已经有56件在地方法院进行了判决。从判决的结果来看,除判两例和解外,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一审法院得到支持或部分支持的只有9例,仅占15%。对于仅有的胜诉,作为被告的日本政府又向日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而原告在败诉后,也向日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到目前为止,日高等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例只有5例,仅占12%。针对这一结果,大部分原告与被告都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只有一例诉讼请求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即上世纪70年代最早提出的在日本的韩国人孙振斗的诉讼。可见,从一审到三审,胜诉的比率是越来越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