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口蹄疫传入我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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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5: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再次强调,各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质检总局、农业部先前已经发布的公告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蒙古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严防在允许进境的物品中夹带被禁物品,以防止发生于上述两国的口蹄疫传入我国。 质检总局要求,已运抵我国口岸的越南、蒙古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退回或销毁。禁止邮寄或携带来自上述两国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对途经我国或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口蹄疫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疾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传染病。他希望有关企业和部门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及时了解哪些动物及其产品被我国禁止输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继越南中部的广南省暴发口蹄疫后,近日与我国接壤的蒙古东戈壁省首府赛音山达市附近也出现了口蹄疫疫情。越南已有6个镇的27个乡发现口蹄疫,2000多头牲畜染病。蒙古东戈壁省首府赛音山达市东南部的勒根县,共有100多头牛因染口蹄疫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