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租司机拾物不还注销资格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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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8:21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郑州市乘风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王某,拾到乘客忘在出租车上的东西却拒不归还失主,郑州市乘风出租车公司和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依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担任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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