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签5年期台胞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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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8:3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记者郝焘林可)公安部将授权我省公安厅签发5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祖国大陆通行证,先期将由厦门市公安局启动,受理范围为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我国台湾居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宣布,将推出5项便利措施,简化两岸往来人员相关手续。对此,省公安厅出入境内外管理处处长许克樵表示,一直以来,省公安厅始终把方便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作为工作重点,除用足用好公安部的便利政策,还为台湾地区拟来闽投资的先期筹办人员办理1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签注。
作者:郝焘 林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