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实行舱位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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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2:25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茗辉来源: 本报讯 (记者王茗辉通讯员王薇薇)记者昨天从海南航空获悉,海航在国内航线实行舱位新规定,就客票的出票时限、办理客票的签转、变更、退票、遗失、作废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新的调整。
在客票的变更上,原只有头等舱、儿童及婴儿票才能享有的无限次的免费变更航班及时间的服务拓宽至凡8折以上高价票旅客均可享受;在退票方面,以前退票费率受申退时间的限制,新规定中,不论航班起飞前后都执行统一的退票费率,退票费率由旅客购票的折扣来决定;在客票的遗失方面,简化挂失手续,旅客遗失机票不再要求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只需凭身份证到售票处挂失备案,重新购票即可,原遗失客票在有效期满30天后即可办理退票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