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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寻人启事起歹心 行敲诈勒索终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4:04 辽沈晚报

  本报大连消息 (特派大连记者 李霖) 报纸上的一则寻人启事的消息,不但没有唤起常某的同情心,反而被其利用进行敲诈勒索。昨日,大连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常某批准逮捕。

  今年22岁的常某来自黑龙江省泰来县,现在大连某美容美发室打工。他偶然在报纸上发现一则寻人启事,内容是寻女,15岁,走时身着黑色衣服,如有知情,请挂电话或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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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重谢。常某看完这则启事后,对“必有重谢”四个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这孩子离家出走,大人必定着急,也肯出钱,不如借此机会敲诈点钱花。2004年2月4日上午,他用曾经捡到的一个身份证,到大连建设银行某储蓄所立了个账户,下午又用他人的IC卡在公用电话亭按着寻人启事中留下的手机号与失踪女孩家长田女士通了话,当得知接电话的人是出走女孩的母亲时,常某谎称说:“你的女儿现在在我这里,你如果想叫孩子回家,就必须在24小时之内往建设银行的某号账户转入一万元人民币,否则我就将你女儿卖到南方去。”未等田女士多问,常某就慌忙把电话挂了。醒过神的田女士料定女儿是被人绑架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2月5日,常某在其打工的美发室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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