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喊抓贼网吧不吭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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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5: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经12315调解,不实施救助的网吧赔偿消费者300元昨日,成都某中学初二女生王璐来到青羊12315投诉,称自己13日晚10点在同仁路176号的网吧上网时,发现3小偷偷走自己手机,立即大喊抓贼,却无任何人救助,导致3小偷从容逃走。经12315调解,没有实施救助的网吧赔偿了王璐300元。 连喊“抓贼”网吧无人援手
王璐在投诉中称,13日晚9时,她和朋友周芳前往位于同仁路176号的网吧上网,遇上同学谢丽。上网不久,谢向王璐借手机用,用完后就将手机放在电脑桌上。大约10点左右,从外面进来3名男子在网吧里转悠。当王璐正全神贯注地玩游戏时,突然感到有东西碰到她右手,回头一看,发现有只手正伸向她的腰间,她立即将整个身子向右倾斜压到钱包上,小偷才没有得逞。 而谢和周此时尚未觉察。又过了一会,3名男子迅速向网吧外走去。王璐突然发现放在桌面上价值1300余元的手机不见了。她立即向门外跑去,并大喊“抓贼!”听见她喊叫,3名男子慌张地往门外跑。 王璐和两名同学连喊几声,但在网吧里上网的人没有站起来帮助她,该网吧的网管也没有阻止小偷离开。见没有人站出来,3小偷反而放慢了逃跑的脚步。王璐急忙和两名女同学冲出门外,但小偷已经跑出一大截,由于势单力薄,又是晚上,她们只得放弃追赶。她们立即回到网吧,要求网吧赔偿损失。但网吧却声称不承担责任。 消协调解网吧赔了300元12315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作出调解。按照《消法》相关规定,网吧作为营业场所,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在网吧消费时遇窃,网吧有协助消费者抓贼的义务。最后,经过工作人员调解,网吧赔偿了王璐300元现金。记者杨东我发言吼一声真的有点难? 去年10月,本报曾报道都江堰有条冷漠街,一弱女子被人追杀却无人敢吼一声;上个月,本报又有“表哥帮表妹追手机被捅九刀竟无人借手机报警”的消息。今天,我们再一次看到3个初二的小女生手机被盗,众多上网的人包括网吧工作人员都不愿意站出来帮助她们。 接二连三冷漠故事的上演,无疑增长了各路歹人的“志气”———“见没有人站出来,3小偷反而放慢了逃跑的脚步”就是印证,这是小偷对胆怯的嘲笑,也是他们对正义狂妄的挑衅!3个小女生“抓贼”的吼声足以吓跑小偷,但众人的不作为却让小偷有恃无恐。而作为网吧,本来有义务协助消费者抓贼,但他们却没有伸手。这实在是一种悲哀。俗话说邪不压正,其实很多时候只需要你吼一声,悲剧就会终止,为什么很多人就不能“路见不平一声吼”呢?这的确值得大家深思。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