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法持枪民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7: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原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志成利用工作之便非法获取猎枪、手枪、步枪等枪支达12支,经技术鉴定全部枪支中7支具有杀伤力。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日前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王志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王志成曾担任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王志成于1999年至2002年5月间,非法获取各种枪支12支,其中包括1999年12月在葫芦岛市公安局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组织的销枪现场,他从销毁枪支中取回双筒猎枪5支、自制手枪1支;2000年春节前后,王志成从治安支队枪管员周某处调用猎枪2支;2000年9月5日,王志成将绥中县治安大队委托其代交的小口径运动步枪3支存放在其办公室内,没有上交;2002年5月,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某交给其猎枪1支,王志成将枪放在“扫黄”大队仓库。

  这些枪支2001年春节前,一直在王志成的办公室存放。2001年春节后,王将除手枪外的枪支均存放在其办公室旁的“扫黄”大队仓库内,这个仓库不具备存放枪支的条件。2002年6月下旬,王志成分两次将这些枪上交给治安支队枪管员登记入库,经技术鉴定,12支枪中共有7支具有杀伤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