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类煤矿一律关闭 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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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09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济南2月14日电(记者邓卫华)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14日透露,山东省将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准入门槛,对于七类煤矿一律实行关闭。 这七类煤矿均是针对年生产能力在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七种情况分别是:经核实储量,批准开采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已经枯竭的;超层越界,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煤柱或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泄水、通风等方法的;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存有长期性、难以治理的重
对于这些确定关闭的煤矿,山东省要求有关部门要注销或吊销其有关证照,并由当地政府负责撤除设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严防死灰复燃。 山东省还规定,今后,新开办煤矿企业,设计年生产能力不能小于30万吨,且必须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严禁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矿井开工生产。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