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严把七关预防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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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47 黑龙江日报 | |||||||||
张惠萍 记者 曲静 本报讯我省工商部门日前出台《全省工商系统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七项措施把好商品上市关。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主要采取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类市场内不准现场屠宰活禽,对无照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就地封存、留验,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强化上市商品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上市的白条鸡和活鸡必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和全省统一的检疫标识,上市的禽类产品必须有进货发票和检验检疫证明,防止疫区禽类产品流入我省。严厉查处无合法票证和检疫标识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充分发挥12315举报网络作用,注意掌握市场监管中的动态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本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病禽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所有禽类进行捕杀,绝不让一只活禽留在疫点,决不让一只家禽流出疫区等七项措施。(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