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出租税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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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52 东南快报 | |||||||||
据悉,今年北京自行车不征税,房屋出租税也将下调。 “非机动车特别是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往年家中的一个‘大件’,因此对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已经无法体现这个税种调节社会财富的功能。”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说:“取消征收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是一件切合人民利益的好事。”
“越来越多的北京人已经拥有了两套甚至是多套住宅,如果仍然按照20%的税率征税,负担比较重。”王纪平说,从今年起,将房屋出租的综合税率下调到5%,针对农民住房出租或转租,税率更是低到2.5%。 作者:《北京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