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公布随车霸王条款 劝喻改正几成空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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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56 每日新报 | |||||||||
门莉娜张琦 去年年底,中消协公布了十条随车“霸王条款”,并向24家企业发出《劝喻改正函》。时过近两个月,除几家企业积极与中消协联系,且仅处于探讨阶段外,尚无任何一个厂家提出完整的改正措施。
日前,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表示,《劝喻改正函》发出后,截至目前仅有一小部分企业进行了回复。其中,上海通用、重庆长安、上海大众等几家企业表示,愿意与中消协等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探讨修改随车文件,而其他企业却未作任何反应。 记者从上海通用、上海大众等企业了解到,他们已经正式回复中消协。但对于是否会修改汽车随行文件,并没有给记者肯定的答案,只是表示会与中消协探讨。 当记者致电其他还没有任何回复的厂家时,有的以不知道此事搪塞,有的则向记者“倒苦水”。一位经济型轿车厂家的生产负责人告诉记者,一部整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汽车售后服务是一项相对庞大细致的工作。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按照厂家的要求擅自改动、随意维修,出了问题再找厂家,厂家岂不很冤? 另外,还有厂家表示,中消协的《劝喻改正函》很有可能成为一种形式。近两年,他们已经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售后服务上,不少车型的保修期都相对延长。今年汽车召回及三包制度很可能出台,这些法规将进一步约束厂家的售后服务。 新报记者门莉娜张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