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领导下基层“六不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12 法制日报 | |||||||||
不拦不躲上访群众 本报讯(记者台建林)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委、市纪委就市级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专门制定了“六不准”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得阻拦和躲避上访群众,如无特殊情况领导同志要亲自接待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规定还要求,市级领导同志下基层考察调研,所到县区和单位领导同志均只需在第一考察现场等候;离开时在最后一个考察点或驻地送行即可。不得搞边界迎送,更不得张贴或悬挂欢迎标语和横幅,不得提前安排所到单位突击搞卫生。规定对以往比较普遍的“领导被层层包围”陪同现象也做了严格限制,要求制止层层陪同和对口陪同现象,对所到县区的随同工作人员人数要做严格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