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八行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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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14 法制日报 | |||||||||
享受政策的企业需经认定 本报讯(实习记者陈晶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对东北三省及大连市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做好准备工作,该局已于近日发出通知,开始对八个行业所属企业开展认定工作。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是今年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除允许扣除原先的原材料等项目所含税金外,还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等,从而达到避免重复征税,鼓励投资的目的。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的认定工作,则是保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有关官员强调,如果纳税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认定结果,一经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将立即取消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资格,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八个行业的具体范围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