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动存款保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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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20 光明网 | |||||||||
王旭 文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提出设立类似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机构,国务院可能很快就会作出批复。保护存款人,尤其是中小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正渐行渐近。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一种为危机银行“买单”的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
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金融机构不会破产。1998年6月21日,国家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在此之前的公众挤兑已经相当频繁,国家为此曾紧急调拨34亿元人民币抵御风险,后来又由工行托管其全部资产负债,由于公众对工行背后国家信用的信任,危机才没有继续蔓延。 虽然以往国内的银行危机都由国家和央行作为强有力的后盾,但是现在的问题显然是随着银行全面改革“风暴”的临近,这种“免费的午餐”到底还能维持多久?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说,“如果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不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其他改革将难以推进和落实。目前,中央政府对所有银行存款提供担保,这助长了各银行不注重贷款风险的作风。”一旦陷入困境,央行将独家承担最后贷款人和救援者的责任,这等于把全国的信用风险都压在央行一家身上,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央行其实是无力担此重任的。 现在还很难断定存款保险机构的未来位置,但是可以肯定存款保险制度、机构的设立与完善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有金融专家表示,只能先在各商业银行的系统内部实行存款保险,或者按区域建立存款保险基金,然后再向符合国际惯例、全国集中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过渡。(《北京青年报》2.10)(来源:文摘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