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改革分配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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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20 光明网 | |||||||||
吴娟 文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人员津贴制度改革方案》(讨论稿)出台,如果此方案推行,从今年一季度起,中国社科院将有15%的在职专业人员拿不到一分钱津贴。 按此方案,中国社科院享受津贴的范围不超过在职专业人员的85%。按职称和业绩评
15%的专业人员不能享有津贴,除出国、病假、外借等客观情况,主要因为测评不合格。按照方案中的测评规则,15%这一比例执行得相当严格,不足15%的差额部分,采取“末位淘汰法”补足,即由通过测评所确定的各等级排名最后或得分最低的若干人员补齐。(《文汇报》2.12)(来源:文摘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