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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间距应多大?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42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2月1日开始施行的《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要求,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低层住宅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低层、多层建筑高度的1.8倍。

  这一《规定》就建筑容量、建筑间距、建筑绿化、建筑退让、停车场和建筑、景观以及市政管线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凡在我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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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均应遵守这一《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规划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证件不全的项目,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证,供水、供电单位不予通水通电。重要地段、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城市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滕新书)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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