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规定:三类人员不得穿着工商制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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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45 胶东在线 | |||||||||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制服管理,凡是办(市场)管(市场)脱钩中的分流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非在编人员,一律不准穿着工商制服。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着装的严肃性,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改革,加强制服管理。上述三类人员的着装情况将成为清理整顿的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利用这次清理整顿的机会,强化制服规范化管理,防止工商制服流入社会,坚决制止仿制工商制服的行为。同时,开展着装风纪整顿和教育活动,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树立“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