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进行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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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2:2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李树清等1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代表们在议案中说,《条例》实施两年有余,对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采购的范围太广,采购部门负荷过
代表们建议,为进一步实施好该《条例》,有必要在3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一、规范采购行为,堵塞漏洞,健全机关配套措施,使该《条例》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政府采购的范围应集中在大型设备、大宗货物方面,对廉价物品,尤其是急需配件应放宽政策,比如一些教学、科研急需的千元以下的零星用品,现在都得进行集中采购,影响了工作开展;三、采购部门应提高业务素质,充分依靠设备使用单位的科技骨干,减少行政领导在采购大型设备时的主观干预,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效益。 张子卓(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