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送枪敲诈前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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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3: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李海英)嫌打工来钱慢,打工仔陈某就敲诈前老板,接连7次发去恐吓信,并先后在对方店内实施鞭炮爆炸,送去自制手枪。昨天,昌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陈某曾在某餐饮集团内打工,但干了3天就离开了。期间,陈某听说“公司董事长很有钱”,就动起了歪主意。去年4月起,陈某先后7次向前老板寄去恐吓信。此外,他还在该餐饮集团的分店内实施了鞭炮爆炸。 为避免陈某的骚扰,被害人李某给了他9000元。但陈某变本加厉,再次给李某送去了装有自制手枪的黑色包裹。无奈之下,李某无奈只好报案,陈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