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今日关键词卖淫嫖娼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3:03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新 闻 浙江金华确定卖淫嫖娼标准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日前在所辖区域内推出新的确定裁量标准,确定卖淫嫖娼界限,规范执法行为。据悉,这一新标准出台在全国尚属首例。

  卖淫嫖娼应不应该拘留?过去在对待此类问题的认定和处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和争议。浙江金华警方针对这种情况推出试行的新标准,严格区分通奸、非法同居与卖淫嫖娼的界限,禁止对熟识人员之间通奸关系或非法同居关系按卖淫嫖娼处理。此外,金华警方也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进行合理分割,将违法行为分为几个档次,每个档次给予不同的认定和处罚。

  当地百姓认为,警方推出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明确了卖淫嫖娼界限,有利于杜绝民警执法中随意裁量和裁量不公,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详见本报2月14日12版)直评细化规则将减少执法侵权

  我国当前的法律只强制禁止三种性行为,即:强奸、重婚和性交易。根据公权行使“法无授权不得为”的原则,公安机关“没有结婚证不得同住一室”即“禁止非婚同居”的治安管理规定,不具法律效力。公安民警办案中,常常将通奸和非法同居当成卖淫嫖娼定性、量罚,其实已经构成了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当然,他们在道德上和婚姻法律关系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另当别论。

  而对真正的卖淫、嫖娼的处罚,各地公安民警的裁量往往很随意。本地人与外地人、熟悉的与不熟悉的、打过招呼的与未打过招呼的,行为人之间的量罚完全不一样,许多“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往往因此滋生。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此次推出新的卖淫嫖娼细化裁量标准,明确了卖淫嫖娼的界限和卖淫嫖娼量罚的等级标准,有利于杜绝民警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随意定性和裁量不公的侵权行为。摘编自《燕赵都市报》2月14日文/林平顺辨析 新标准未动其根本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卖淫嫖娼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但由于其规定过于宽泛,从而给执法者留下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警察为追求罚款指标而制造“处女嫖娼案”、“夫妻嫖娼案”这样的荒唐事。

  但是,我们并不能将这些问题完全归咎于警察的素质不高。一项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一项坏的制度却能使好人变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30条给警察处罚方式的选择过宽,可谓“留足了空间”。高额罚款几乎是无成本的收益,拘留则要付出人力等成本,而收益却很不具体,既然在高额罚款和处以拘留之间可以任意选择,选择高额罚款几乎是必然的。而对于被处罚对象来说,大部分人由于顾及脸面而宁愿被罚款。在这种背景下,金华市公安局明确了卖淫嫖娼的界限和裁量标准,应该是个不小的进步。

  但是,如果就此认定能够杜绝对卖淫嫖娼的乱罚款,那也是很不现实的。首先,警察乱罚款的动力依然存在。取消罚款指标、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保证公安机关经费,才可对乱罚款釜底抽薪。其次,新规定仍然为乱罚款留有活口,警察依然可以在报送劳教和高额罚款之间自由选择,5000元以下的概念本身也太模糊。

  所以,我们只能认为,金华警方的规定只是动其枝节,而未动其根本,从而很难完全杜绝警察乱罚款。摘编自《燕赵都市报》2月14日文/王希忠求是 立法明确执法才能规范

  近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现象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以罚代刑的普遍;人情案、关系案大量存在;一些地方为了“创收”,任意扩大打击范围。

  个别执法机关、人员在自身利益驱动下,背离执法职责,执法犯法,当然是重要原因。在卖淫嫖娼行为认定以及对不同行为如何处罚等问题上,标准不够明确,导致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这方面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其产生的后果有两个:一是对应该打击的卖淫嫖娼行为打击不力,放纵了违法犯罪;二是对不在打击之列的所谓“卖淫嫖娼”严厉打击,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不同,需要给予的处罚也不同。自由裁量权是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所必需的,在打击卖淫嫖娼工作中也不例外。但是,一旦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而这种“过大”又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联系在一起,自由裁量权就可能成为知法犯法的幌子,滋生种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而细化裁量标准,把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执法将因为标准的明确而走向规范。

  我们欣喜地看到了这样的现实:在金华市公安机关细化的标准中,已经明确了对熟识人员之间通奸关系或非法同居关系,不按卖淫嫖娼处理;明确了介绍、容留卖淫嫖娼二人以上,明知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想以罚代刑弄几个钱花的人,也可以断了这种念头。执法标准的明确,压缩了执法机关乱来的空间,为公正执法奠定了基础,公民的权益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对卖淫嫖娼进行分类处理,带给我们有关执法明确性的思考。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法律需要明确,惟有如此,公民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有预知,从而决定干什么,不干什么;也只有明确,才能防止司法者对法律的随意解释,防止执法活动中掺入执法者的个人因素,偏离法律规定的精神。法律规则是否明确,标志着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

  顺便说一句,金华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做法,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尽管这种利益并不正当)为代价的。显然,并不是每个地方、每个部门都有这样的境界和觉悟,所以明确执法标准的工作,不能等执法机关自行启动。摘编自《南方都市报》2月14日文/李曙明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