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下基层”不得躲避上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7:25 深圳商报 | |||||||||
汉中市出台“六不准” 官员“下基层”不得躲避上访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陕西省汉中市委、市纪委就市级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近日专门制定了“六不准”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得阻拦和躲避上访群众,如无特殊情况领导
规定还要求,市级领导同志下基层考察调研,所到县区和单位领导同志均只需在第一考察现场等候;离开时在最后一个考察点或驻地送行即可。不得搞边界迎送,更不得张贴或悬挂欢迎标语和横幅,不得提前安排所到单位突击搞卫生。规定对以往比较普遍的“领导被层层包围”陪同现象也做了严格限制,要求制止层层陪同和对口陪同现象,对所到县区的随同工作人员人数要做严格控制。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