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去世 单位仍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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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7:5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马芸) 刘女士2月2日收到了父亲原单位发来的股份分红通知书。刘女士感到,父亲已去世五年,厂里仍按退股分红的规定并千方百计找到家属。为此她特地致电本报感激上钢一厂这一行为。
于是,记者联系到该厂负责此次分红的贾先生,他告诉记者,参股分红是照章办事,是厂方应该做的。刘女士的父亲是上钢一厂下属耐火材料厂的一名电工,1995年他和厂里人一样按照一人一股,一股一千元参股,1999年他在去世前已退了股。最近厂里按照规定对1995年参加原始股的职工分红,刘女士的父亲能拿到四年的红利。贾先生还说到,由于刘女士家迁址,他们找了一个多月才知道刘女士现在航华新村的地址,这才寄去了通知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