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实行社区干部、社区工作测评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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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8:0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赵久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12日,湖南石河社区的近百名社区居民代表,在2003年度石河社区的测评会上对6名社区干部进行测评,这在全省还是首例。 测评的内容包括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社区文化教育活动、社区自治活动、开展创建“一委一品”等社区工作,以及社区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最后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社区居民对社区干部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社区干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满意率达到90%的为优秀,达到60%的为称职,不足60%的为不称职。根据居民代表的测评结果,街道办事处将对优秀的社区干部予以奖励,对不称职的依法罢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