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不得兼任社长总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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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02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加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也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 《通知》指出,要求报刊社的工作人员不得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党政部门现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任报刊社社长、总(主)编等职务,已在报刊社工作或兼职的党政部门公
作者:记者曲志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