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禁放可否改限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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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30 新京报 | |||||||||
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北京“禁放令”应有所松动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郭少峰)“逢年过节不放鞭炮,那还有什么年味,叫什么过年?”连日来,在本报与新浪网联合推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征集“两会议案提案”活动中,许多市民来信来电建议代表委员们能顺应民意,提出解除禁放的议案提案。
北京从1993年开始禁放烟花爆竹,但每到春节,北京城区的爆竹声就没有断过。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今年违禁的情况最为严重,仅正月十五一天,北京警方就派出了近600辆警车、8万余警力查处违禁燃放爆竹,当晚有290余人在禁放点燃放爆竹被警方批评。 已实施11年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尴尬:一边是政府部门每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查处违禁问题,一边是人们依然习惯以燃放鞭炮的震天声响来祈福迎祥,表达节日喜庆心情。 昨晚,记者将市民的建议转到了部分代表手中。刘宏宇代表提出,11年前她所在的朝阳团人大代表李敬提议禁放,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制造噪声,污染空气。任强代表认为,燃放鞭炮确实有上述一些问题,但完全禁放则少了过年的气氛,与几千年的传统风俗相违背。从政府管理角度看,政府与其完全禁放,不如加强管理,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限制烟花燃放。 “其实政府的精力应该放在对烟花爆竹品种、来路的监管方面。”任强代表注意到西安、青岛、太原等其他城市在“禁鞭令”上有所松动,北京应有所借鉴,在政策变动前,对于这样一件关系重大的事,有关部门有必要举行听证会,多方征集意见。 昨晚,朝阳代表团部分代表就鞭炮禁放一事开会商量,一些代表希望在本届人大会上再提一个议案,由禁放到限放,既顺应民俗,满足市民“过春节、放鞭炮”的愿望,又有利于政府定点管理,减少事故。(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