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只脚 为啥要丢弃残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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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0:15 沈阳今报 | |||||||||
14日上午9点半,在苏家屯区玫瑰街20号居民楼的垃圾箱内,一位市民发现了一只血淋淋的脚,立即报警。经过调查,是一名在附近医院做截肢手术的病人家属将残肢随意丢弃。(2月15日《沈阳今报》) 表面看来是患者家属图省事,没有按照医院的规定将残肢送到指定地点火化。其实,这种行为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伦理学认为,即便是尸体,因为有过生命,也有尊严,应该
但是,患者家属为啥要这么草率处理残肢呢?恐怕还不仅仅是漠视家人尊严这么简单。如果说医院把尸体标本用来吓人,那有可能,因为医院与这个尸体没有人情瓜葛,而且个别人员医德低下早已不是新闻,但要说家属,漠视尊严恐怕只是一个小方面,更大的原因是———方便。 据笔者了解,火化残肢并不贵,与火化死婴差不多,也就二十元左右,但到指定地点火化却需要近一天的时间,远且不说,手续也很麻烦,还有各种附加的费用。这就说明,在某些垄断或半垄断的机构中,除了权力寻租是个普遍性腐败外,还压根儿就没有服务意识。 这里,除了当事人需要提高个人素质外,我们的有些单位更要检讨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他们只有切实改进了自己的服务,才能有效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胡杨打工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