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推隔离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1:14 北京青年报 | |||||||||
《新快报》消息,律师阅卷、递交诉讼材料只能到法院设立的接待中心,案件判决前法官不得与律师单独见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前天说,广东省法院系统今年将全面推行这种制度,以防止出现律师借机拉拢法官、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发生。 吕伯涛把这种制度称之为“隔离带制度”。吕伯涛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在去年开始试行“隔离带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律师在判决前不得单独与
作者:林劲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