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政策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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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2:02 燕赵晚报 | |||||||||
3月初组织资格认定工作 本报讯2004年我市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政策已确定,3月初将进行资格认定工作,资格认定地点为市2中、精英中学、市游泳馆(水上乐园)、市射击场。 资格认定报名条件是,参加资格认定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的比赛,
资格认定项目:加分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射击、藤球、棒球;特招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射击。 资格认定报名办法:2004年我市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分两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查验运动员资料无误后,按要求进行微机录入,于2月18日至20日到市教育局报名,经审查合格后由各单位将有效的资格认定申报表返还运动员本人;运动员持有效申报表,于2月28日至29日9:00-17:30到精英中学进行微机摄像报名。 市教育局强调,资格认定测试项目每人限报一项(必须以已经获得等级证书或取得成绩的运动项目为准)。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是中考考试的一部分,为确保公正性和严肃性,对因伤、病或其它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认定的运动员,将与中考文化考试同等对待,不予补考。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下发准备通过加分和特招学生名单,各学校要在学校公示。初中阶段的运动员资格认定通过者,在中考招生时可享受照顾加分或特招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