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农资市场3类商品9种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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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2: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张晓松)春耕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种子、化肥、农药三大类农资产品为重点,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以及各类农资产品的经销商店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九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工商行
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农资市场交易秩序,重点查处九种农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等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依法加大对大案、要案的处罚力度;对典型案件将在全国重点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