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别成“霸王条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7: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消费者购物时如果还能得奖,本应是件开心、快乐的事。可家住蚌埠市同乐园小区的程先生近日在购物时,虽然也遇到了中奖这样的好事,但他不但没快乐起来,反而还受了一肚子的窝囊气。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1月底的一天,程先生在蚌埠市淮河路一家百货商场的家电柜台,选购了一台34英寸的高清晰数字彩电,价值6000余元。根据店堂公告:凡是当天在该商场购物满500元的顾
2月9日上午,程先生来到该商场北门广场外的开奖现场。通过摇奖,程先生手中的一张奖券中了五等奖,奖品是空调被或茶具一套。程先生要求现场兑奖,但商场却告知他,现场的奖品只有健康秤。不过,程先生如果要空调被,可于下午直接到家电柜台领取。当天下午5时许,程先生来到家电柜台,负责接待的该柜台一位副经理告诉他,五等奖的奖品只有健康秤。程先生认为,商场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他说,商场进行有奖促销,其发放的奖券属格式合同,应具有约束力,商场不应随便更改奖品的品种。不过商场则认为,在有奖销售中,商场一直反复强调拥有“最终解释权”,商场变更奖品品种,合情合理。 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先生,随后向“12315”进行了投诉。“12315”有关人士认为,商家应该按照承诺兑奖。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必须是在对消费者有利前提下的合理解释,否则,“最终解释权”就变成了“霸王条款”。 据了解,该商场有关人士日前已向程先生承诺,将想办法尽量兑现程先生要求的奖品。 (黄庆茹严夕奎李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