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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通报两起特大事故 敦促加大安全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8: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六日电 (记者闫晓虹)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出关于吉林、浙江两起特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月十五日十一时二十五分,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目前共发现五十二人死亡,六十九人受伤。同日十四时十五分,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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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庙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目前已发现三十九人死亡,四人受伤。

  通报说,这两起特大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事故抢救处理和善后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国国家局王显政局长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对事故抢救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派国家局孙华山副局长、梁嘉琨副局长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分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监局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深化煤矿、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切实搞好国务院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力度,以商场、宾馆、饭店、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社会公众活动的安全监督,各地要将大型社会公众活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对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措施不到位,活动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防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火灾等事故。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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