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采取5大措施防治“三河三湖”水污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9: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沈路涛、周玮)在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目标还有相当难度,但在今后两年,将采取五大措施推进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和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突出重点,力争2004年未开工项目全面开工。逐一落实752个未动工项目的前期工作
重点抓工业污染的反弹和新污染的控制。在“三河三湖”50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中全面发放排污许可证。组织工业污染治理情况的评估工作,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停产治理。加强新、改、扩建水污染项目的审批和准入监管。 进一步明确治污责任,强化执法。治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和企业,要建立可操作的治污考核制度,尽早出台跨界水域水质目标管理办法。加快重点省界断面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力度。 明确职能,加强协调。2004年各级环保部门要重点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等工程的建设力度,并加强已建项目的运营管理。 集中科研力量,进一步开展水体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研究,进一步研究各类污染源对“三河三湖”水污染的贡献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