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中百商厦火灾首批投保遇难者获保险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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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20: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吉林市2月16日电(记者马扬)16日下午,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中4名遇难者获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计123480元的赔偿。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军介绍,火灾发生后,该公司立即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出险核查和事故理赔工作。现初步查明,在遇难者中有4人生前在中国人寿投保,累计保额33480元,这次总共付给保险金额123480元。在所有受伤者中,有5人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公司将根据受伤者情况进行理赔。
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理赔给付现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副局长刘殿光说:“这次理赔实现了24小时内赔付,实现了中国保险公司‘保护被保人利益,在第一时间理赔的承诺。” 未来几天,吉林省各家保险公司将根据此次火灾中遇难和受伤者各自参保的情况,积极整理理赔名单,实现快速理赔。 相关专题:吉林市商厦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