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国有资产要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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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5: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庞惊涛)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成都市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日前结束,并将开始第二阶段清理核实工作。会议强调,凡是在资产清理核实审计阶段之后发现并经查实应报未报资产项目的,一律视为瞒报性质,将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登菊在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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