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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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6: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曹丰实习生彭祝篮子)昨日,为防控禽流感,成都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密切配合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校禽流感防控工作,预防人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通知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采购人员要坚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不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加工食品时要充分煮熟;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
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对家禽、鸟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家属区的家禽、鸟类管理。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学校养的鸽子、观赏鸟等禁止敞放饲养。教育学生避免与禽类接触,特别对家庭是养殖鸡、鸭或鸟类专业户的学生,更要加以关心,教育学生回家后不要到饲养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做好自我保护,动员家长做好饲养场所的消毒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