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珍爱生命——南北两起特大火灾的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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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新华社记者
吉林市市长刚占标承认,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防范力度不够。尽管近年来一直在抓防火安全工作,但有些环节落实不力,这次特大火灾暴露出了一些安全死角。 生还者刘先生说,他在火灾过程中,没听到商场内有警报,一楼已经烧得很厉害了,在二楼买东西的他才听到有人喊“着火了”。那时一楼的浓烟直冲而上,人已经无法下楼了,他只好跑到三楼,从窗口跳下。这表明商场里没有任何安全警报。 商场经商者也缺乏安全意识。一位经常到中百商厦购物的百姓介绍,商厦里“寸土寸金”,连楼梯口都被摊位占满了,这些摊位经营的还都是服装等易燃商品,一发生火情,本该是坦途的楼梯却变成了火海。商厦一楼本来有多个出口,但为了经营,只留下两个,很多人在情急之下找不到出路。“这些人为了赚钱,哪还管什么安全?” 浙江五丰村——“责任状”下无责任 一个不足60平方米,用毛竹、树枝和稻草搭建的草棚,竟然夺走40条人命。最后一位逃离火场的生还者、67岁的孙金宝描述了火场的惨状:20多具尸体重叠在一起,其余的在草棚内四处分布。她说:“起火后,许多人都往外逃,但门实在太小了,我是最后一个逃出来,我出来后棚就塌了。” 草棚是去年五丰村3名妇女在村中旧庙遗址搭建的。这里定期进行“普堂忏”迷信活动,由一个名叫陈建良的中年男人主持,参加者大都是当地七八十岁的老人,每参加一次活动要向建棚人交2至3元,说是死后可以顺利进入“天堂”。 从2001年5月起,黄湾镇开展了“整治社会风气、整治居住环境”活动,拆除非法搭建的迷信活动场所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2002年4月12日,黄湾镇与五丰村曾签订过有关这一整治的“责任状”。 据了解,当地政府曾多次拆除过这座草棚,但是,拆了又搭,搭了又拆。最近一次复建是2003年6月,是村民自行搭建的。尽管草棚位于村口醒目位置,但从去年6月直至火灾发生,当地政府再没有过问过草棚里发生的事,一年前签订的责任状似乎已经失去了时效。(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