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两把火 申城拉警报——上海昨进行大规模消防安全检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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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顾一琼见习记者王玉华通讯员周美良 前天,浙江海宁和吉林中百商厦一南一北两把大火,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在检查汇金百货和市百六店消防安全工作时,发现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以及紧急出口疏散指示不明显等缺陷,这一现象再次提醒人们,商厦防火一定要“严”字当头,丝毫马虎不得。 铁门挡了疏散通道 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往往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等恶性重大火灾事故。数据显示,近10年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近100起特大火灾中,有三分之二以上都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或锁闭的问题。 检查发现,汇金百货商场8楼通往楼顶的通道前,竖起了一道大铁门。对此,商场负责人的解释是:为了防盗。此做法是否妥当,目前还有待相关部门的具体裁定。但在商场内,消防通道常被售货柜台侵占却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促销活动,不仅搭出了临时柜台,还圈出场地摆放货物。有关人士指出,这也是诸多大型商场所共有的消防隐患。 从昨天起,公安消防部门已开始在全市展开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对2003年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的公众聚集场所执行安全承诺和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 逃生标识不够显眼 按规定,建筑中所有安全出口或到达安全出口的路线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实践证明,在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能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伤亡事故。 而在第六百货商场内,紧急疏散、出口的指示标志不仅数量明显不足,而且不够显眼,很容易被淹没在商场内悬挂着的花花绿绿的宣传小旗中。而这也是公共场所的“通病”,逃生标识常常与“电梯”、“洗手间”、“问询”、“公共电话”等指示标志“平起平坐”,所在的位置也很单一。此外,疏散路线指示也是“弱项”,记者留意到许多公共场所都不具备完整、明晰的紧急疏散路线指示图。据市消防局宣传处介绍,正规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电自发光型等),这类疏散指示标志适用于大型娱乐场所及商场,能很好地辅助人员安全疏散。 周美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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